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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字的繁简之争

作者:阿甘 文章来源:不文学 点击次数:1651 次   更新时间:2020-5-24 文章录入:珍珠鸟


中国汉字的繁简之争,由来已久矣。民国以来,朝野上下,就是争议不断,但又找不到解决的方案。基本上,是各说各话。



冯小刚、张国立


衍至当下,海内承平,温饱无虞,人心思古,关于繁体字是否该“翻身做主”的声音,更是甚嚣尘上。早在2008年,就有郁钧剑、黄宏等21位明星,联名递交一份“小学增设繁体字”的提案,理由是保住“中国文化的根”。次年,侨领潘庆林更是直接公布《恢复繁体字》议案,倡议花10年时间,分批废黜简体字,恢复繁体字。建言献策,此响彼应,社会众说纷纭。

更为人所知的呐喊,来自冯小刚、张国立。2015年3月4日,作为“社会贤达”,他们在会上公开呼告恢复繁体字,民间一片喝彩声。同年6月30日,某顶级大报似有意悖离国家语文政策,特意刊发长文,称赏巴蜀名学者流沙河先生的作品《正体字回家》,不仅径称“繁体字”为“正体字”,且大其声而疾呼其“魂兮归来”。



流沙河


这几则随意想到的事例,多少能够表明:近些年来,“迎回”繁体字的诉求,以往只能窃窃私语,如今已然浮出水面,且成为从民间群众到社会精英都关心迫切之事。甚至不难预见,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随着国民教育程度的整体跃升,国人文化自信心的急速增涨,越往后只怕会越棘手。2013年7月,香江某明星,就曾在微博上大言不惭,说“写中文正体字,居然过半人看不懂,华夏文明在大陆已亡”云云,岂止是秀优越感而已。

时至今日,大家也许都要问:到底有无必要恢复繁体字?恢复它,到底是重文化的表现,还是无意义的瞎折腾呢


                                                          


我个人看法,是首先得为简体字作辩护:现行“简体字”方案,不是心血来潮之举,更非随意乱搞,它是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及稳固的书写脉络作为根据的。

大体上,“简体字”不仅不是“数典忘祖”,还是数千年历史潮流所趋,更经受得起检验,其正当性不容否定,不应该迎合海外,动辄贬斥为“残体字”。许多朋友,包括我身边不少好友,对“繁体字”怀有深厚感情,平素阅读、使用都以繁体居多,这是可以理解的,也当受到尊重的。说深了,这是对传统文化抱有温情之意与向往之思。


 

但是,我们也得注意到的是,繁简之争,不是正偏之争,更不是非此即彼你死我活的争霸赛。一些朋友,或跟风潮流,或迎合海外,动辄贬斥简体为“残体”,是不公平的。甚至有些朋友,以此出逻辑起点,主张消灭简体,全面“光复”繁体,不客气地说,这是对中国汉字的发展史缺乏了解,亦或故意闭目塞听吧!简体字也不是路边捡来的“野孩子”,它与“繁体”同出正门,都是中华文化母体一体孪生,难分彼此。

一来,汉字发展史,本就是自然简化的历史。汉字有史三千余年,自甲骨文、金文到小篆,从小篆至隶书、楷书,一路演进,都是由繁到简的。而且,由于汉字太繁杂,不少字冗余性太高,给使用造成困扰,上上下下早就造成减省笔画的俗字,流行于世。建国后的简化工作,无非顺应趋势,且为了扫盲目的,接续了晚清以来“汉字改革”的未竟大业而已。



这种简化,不是退化,而是优化与确认。其重点,在减轻书写难度,并没丢弃汉字核心内涵,也不曾悖离造字六法,更不曾割裂汉字及其所承载的文化传统。甚至说,冯小刚等人傲娇的“繁体字”,说“繁”较真点也是种错谬,因它与甲骨文、篆字比较,本身也是“简体字”。倘若“繁杂即正义”,岂非回到茹毛饮血时代刚好?

二者,一些朋友总以为现行简化字,是建国后找几个专家就炮制而出的,甚至还有怪罪于郭沫若的,这种厚诬也太缺乏常识了。实际上,我们如今所用简体字,基本都可在文字演进脉络上找到依据,比如草书简写、民间俗写、同音替代等等。而简化方案所凭借之法,也都有文化渊源,不是一群教授坐屋内拍拍脑门就定下的。极个别简化字,构字理据是有所破矩,可根本性质没有损伤,记录功能也未曾削弱。



正因其有根据、有渊源、有脉络、有法则,一经厘定,就很快为国人所熟悉、所接受,也没有对古典文化的传承造成干扰。例如,数据表明,现行简体字——尚不包括类推简化字,就有28.61%见于先秦两汉,真正属于建国后新造的简体字其实只一“帘”字,仅占388个字头的0.26%。

这些事实足以证明,明简体字自古有之,日后方案更是彼时中国,那些一流的语言文字学家们,学识和智慧的结晶。

第三,环顾历史,文字简化乃是全世界所有文字的趋势与潮流,并非中国人自贱才如此。比如,号称极简的“拉丁字母”,自公元前7世纪出现以来,已历经约2500年的演变简化,直到所谓的“中古拉丁文字变体 (Scribal abbreviation)”,才逐渐定型而已。汉字简化,同此炎凉,不必妄自菲薄。


毕福剑 


还得强调的是,当代汉字简化,表面上是人为主导、行政干预的改良工程,可此套方案是合乎汉字本身演进规律的,更是深谋远虑的结果。1949年,我国文盲率还达80%以上,小学入学率不到20%,称“文盲弱国”并不为过。稍后,政府扫盲如此成功,如此速效,简化汉字可谓居功至伟。其过,白璧微瑕,可以检讨;而其功,则造福百代,“不在禹下”。

例如,颁行《简化字总表》中,被取代繁体字共2261个,笔画总数为36236画,每字平均16画。而简化后,笔画总数为23025画,字均10.3画,每字减省5.7画。这意味着,假若写2000个简化字,将少写10000画。这是“效率即王道”的现代社会,势所必然也求之不得的。

 

举个例子,“乱、龟、灶、郁”等简字,若回归为繁体字“亂、竈、龜、鬱”,试问有几个985高材生可以写全,而今的港台学生做笔记时哪个不怨声满道?


                                                            

 

而且,如今的繁简之争,还存在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那些奉繁体字为“正朔”者,贬低简化字的动因,往往只是出于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自认为逼格高,而用简体字是“没文化”的表现。

如此一来,繁简之争,一扬一贬之间,往往捎带私货,暗含着“文化正统论”之争,流毒所至,常蔓延于海外人士。而大陆一些拥“繁”者,随波逐流之余,潜意识中又充斥着文化优越感,以为用繁体,是高级、有文化、有格调,是特立独行,完全堕为无聊的标榜之资。


最知名的例子,是来自演员靳东、周杰、陈道明、毕姥爷等人的“繁体秀”。这几位,明明不是港澳台同胞,也并非在写书法,偏偏素日微博啥的一律舍简用繁,经常让我这等“乡下人”看得眼花缭乱不明所以。“妆点山林大架子,附庸风雅小名家”,梨园传统如此,真能做好表率也是桩美事,可偏偏文化底子本就不够,经常用的半通不通,还经常用错,闹出不少笑话。半懂不懂,偏执着不悔,多少也可征社会不少人的荒诞心态:即觉得使用繁体字,才更像个“文化人”吧。

所以,我常直言不讳,现今大陆太多“拥繁者”,就是一群伪文化精英。这种心态,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且会将繁简讨论引向假屎臭文的恶趣味之中,干扰客观理性的判断。文字,本质上不过记录语言的符号,工具性是其核心属性,没必要因会多划几笔——还是电脑输入的,就自诩高人一等,装腔作势地意淫出高大上的感觉出来,沦为故弄虚玄又不明所以的复古主义。

易中天:简体字并不曾干扰传统文化的传承

好在娱乐圈、文化界中人,不少人也都能拉下面子直接怼。易中天说,“即便过半的中国人看不懂繁体字,也不是问题”,甚至公然“挑衅”,“那些整幺儿子的娱乐圈人,亂竈龜鬱你给我写写看”。姜文上高晓松节目,谈及此话题,更是藐视,“那些人,几斤几两不知道吗,秀什么优越感”。马未都不留情面嘲笑过。尽管,他们本都是“读古书的重度患者”。

所谓文化,贵在识其大。我想,与其在表面功夫上吆三喝四,在无聊小节上熬心费力,搬弄噱头搞吹嘘标榜,真不如埋头读一二页古人书,在微言大义上有所受用吧。

 

                                                          

 

但是,也得说明的是,为简体字说公道话,并非强行粉饰其不足。得承认,现行部分简体字,的确属于“粗莽手术”,所造成的后遗症,留下了很多尴尬,应该检讨。


姜文:我是书法爱好者,但我从不赞成恢复繁体字

繁体字所以需简化,最直接动因是其笔画较繁,学习与使用都有不便,所以要稍加“裁剪”,并以行政力量加以施行和定性。可无需讳言的是,建国后的这套简化方案,因改良太急迫,实用主义思维占据上风,加上欠缺最广泛的社会讨论,不免造成一些纰漏。

有的“简化手术”,损伤了文字本身之美,使其庄严美感稀释不少;而更等而下之的,甚至导致国人认知上的混乱,无形中斩断了其血脉,完全面目全非。比如,大家素所诟病的爱(愛)、华(華)、车(車)、汉(漢)诸字,是核心部件被撤换了,让原先的形体美、构字法、意蕴感,都有不同程度的斲伤。有人调侃,“亲不见,爱无心,产不生,厂空空,运无车,云无雨”,这种批评不能说全无道理吧。



更典型的,是把原字搞颠倒错乱了。例如,发财的“發”,跟头发的“髮”,都简写成“发”,可往上溯源,压根不是一个字,像名画家“程十髮”出典自“十髮一程”,多么优雅的名字,经此简化竟成了“发十次财”这般浓浓乡下土豪气息;再比如,钱钟书的“鍾”与“鐘”,复旦大学的“復”与“复”,我们早已混用到习以为常,可港台人若初来乍到瞧见,只怕得掩鼻笑半天吧。再具体而论,“鬥、髪、範、幹、鬍、後、裏、徵、鍾、鬚、禦、雲”这12个繁体字,其简化就是有待商榷的。

所以,我的想法似中庸的很,可确实无意和稀泥:简化方案,路径大体是对的,可的确有个别字,被搞“残”了。简化目的,本在便利,可一些不该简偏简、亦或简的不当的字,怎样完善补救,也的确该引起重视吧?


                                                           


再归结起来,繁简之争,我以为如此认识才好:简体字是既定事实,不必自惭形秽;而繁体字也是我们宝贵的文化传统,不应弃若敝履,今后的引导倾向,应该是“识繁用简”。

这就是说,我们的解决方案,“识繁用简”不失为良好出路。唯有如此,才能够解决中国人在语言文字上的困扰,也不会让一些问题成为问题。繁体字毕竟曾是中国文化的文字形式主体,在海外华人中仍占据中心地位,不管出于文化传承之需,还是互相交流的必要,汉字“识繁”理当是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国民,无可避免需要补习的文化课。至于如何操作,才不会成为负担,则是需要更细致商讨的。



判断立场,永远比判断知识容易的多。繁简之争,最麻烦之处,可能在于这压根就是一个立场之争,从而使得太多争论情绪化,失去了客观与理性。甚至可以说,繁简之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伪命题:尽管我们推广了简体字,可繁体字委实从未离开过我们,从未消失——书籍、书法、招牌等等,触目即是,只是我们日用而不知而已。它更没在文字表达上造成多大干扰,并未使得古籍的流通变得困难,对于现代电子信息化也未造成难题,且使得我们的书写、教学、扫盲省去了太多时间与麻烦。功德无量,如何可以贬斥为“残体字”。


繁简体,本就可以并存,而非二选一方案

总之, 繁体也好,简化也罢,它们都没有失去妙严法相,我们也仍然觉得它们可亲,它们全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并将永远畅行在堂堂华夏与日月山川里。世上无事,庸人自扰,哪里需要啥驱逐与光复呢!

(题目为本站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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