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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文书样本:行政上诉状

作者:周治南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1662 次   更新时间:2019-8-13 文章录入:珍珠鸟

行 政 上 诉 状

 

上诉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商店

法人代表、经理:贺巧珍/企业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1-147号/联系电话:/ 027-84594978

被上诉人:湖北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省长)/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上诉人: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法定代表人:刘艳红(厅长)/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

上诉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傅立民(副主任)/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秦守成(局长)/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

诉讼请求:

1.撤销武汉铁路运输法院[2019]7101行初32号行政判决书

2.判令湖北省人社厅会同湖北省国资委、湖北省税务局对上诉人企业资产依法予以界定。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不属于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企业,因此原告的申请不属于被告省人社厅的管辖范围”,由此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罔顾事实,判决严重不公!

一、上诉人持有湖北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属于省级管辖的劳服企业

1984年,出于解决知识青年回城就业的迫切需要,碍于当时行政审批过程“公文旅行”时间漫长的问题,上诉人的劳服企业在国营四六三厂劳动服务公司的旗号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干起来再说,武汉船舶工业学校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商店在汉阳区工商局实现了经营单位登记应运而生。设立集体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部属”与“省属”同级,后经六机部驻汉办事处(即武汉船舶工业公司)上报省劳动部门认定为“劳服企业”后批准正式成立了武汉船舶工业学校劳动服务公司商店”,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了湖北省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有法人公章,根据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的法律规定对此前在汉阳区工商管理局的自发登记进行了调整,并补充了换照开业资料。市照与省照构成“隶属法人”关系。其后,由于上诉人长期受制于主办单位,已经感受不到党的温暖,后果极其惨重,上诉人能够生存下来很不容易。原审判决无视上诉人属于省级管辖这一明摆着的事实,否定上诉人劳服企业性质与地位,背离了我党“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之初心。

二、1990年重新登记以权乱法,非法无效,不应为法院所采信

原审查明:1990年所谓重新登记申请人为“武汉船舶工业学校生活服务部”,经办人为校生活服务部副经理,加盖的印章“武汉船舶工业学校劳动服务公司综合商店”与申请表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不符,企业章程加盖的竟然是“……综合商店财务专用章”,这两枚印章均已在省照颁发之后废弃失效,未经省级工商管理部门批准,也不是合法主体“武汉船舶工业学校劳动服务公司商店”的变更请求。汉阳区工商局违反法定形式与程序属于行政滥作为,启用无效印章属于欺诈,违法情节重大且明显,绝对不能被法院采信!

1990年以后,上诉人劳服企业被主办单位划归“武汉船舶工业学校生活服务部”(后来干脆叫“生活服务公司”)管理,上诉人企业的名称权、财产权、自主管理权(含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工商税务登记、参与清产核资与劳服企业产权界定等外联管理)均处于被侵犯、被剥夺状态。法院应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尊重这段历史,不能采信主办单位横加干预、工商部门违法操作的登记资讯,不能在劳服企业伤口上撒盐。

三、王文龙同志的发言是相关法规的权威解释有利于还原历史真相

劳服企业的产生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镇劳动就业的需要产生并发展起来的。1978,全国大批下乡知识青年陆续返回城市,加上在城市多年积累的原有待业人员,总数猛增到1700万人以上。严峻的就业形势成为困扰国民经济和影响安定团结的重大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牵动千家万户面对的严重社会关切,国务院提出“要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中央支持,次年李先念同志在五届二次人大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拨出一些资金,在大中城市办好劳动服务公司”。回城下乡知识青年是上诉人人员结构中的主要成分,劳服企业“安置了孩子、稳定了老子、减少了乱子”,是历史功臣,我们不应该被社会遗忘。上诉人请求法院主持公道,目的在于澄清历史事实,为劳服企业落实政策。王文龙同志当初是劳动部就业司公司处处长,全国劳服企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他的发言对于国家劳服企业行政法规而言是最具权威的解释,是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文件资料汇编中的重要指导性文献。他说只要企业在就好办,改变了性质还可以改回来!这正是政府和法院秉承初心应该持有的基本立场、执法态度与工作方法,与本案密切关联。

习近平同志为我们下乡知识青年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在习近平“知青精神”的鼓舞下,我们会不屈不挠,积极面对发生在眼前的重重困扰和挑战!

此致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商店

法人代表:

                                       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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